生态旅游资源和产品类型有哪些(生态旅游资源的分类)
更新时间:2024-06-04 03:11:10
一、生态旅游资源和产品类型有哪些
(一)资源分类 1、山地型指以山地环境为主而建设的生态旅游区。适于开展科考、登山、探险、攀岩、观光、漂流、滑雪等活动。
2、森林型指以森林植被及其生境为主而建设的生态旅游区,也包括大面积竹林(竹海)等区域。适于开展科考、野营、度假、温泉、疗养、科普、徒步等活动。
3、草原型指以草原植被及其生境为主而建设的生态旅游区,也包括草甸类型。适于开展体育娱乐、民族风情活动等。
4、湿地型指以水生和陆栖生物及其生境共同形成的湿地为主而建设的生态旅游区,主要指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也包括江河出海口。适于开展科考、观鸟、垂钓、水面活动等。
5、海洋型指以海洋、海岸生物与其生境为主而建设的生态旅游区,包括海滨、海岛。适于开展海洋度假、海上运动、潜水观光活动等。
6、沙漠戈壁型指以沙漠或戈壁生物及其生境为主而建设的生态旅游区。适于开展观光、探险和科考等活动。
7、人文生态型指以突出的历史文化等特色形成的人文生态与其生境为主建设的生态旅游区。主要适于历史、文化、社会学、人类学等学科的综合研究,以及适当的特种旅游项目及活动。
(二)产品分层 1、大众生态旅游产品适应大众化旅游消费市场而开发形成的生态旅游产品,主要包括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文保单位、农业旅游示范点等生态资源中进行的游览、观赏、垂钓、田园采摘及生态农业等活动形式。
2、示范生态旅游产品主要指生态资源独特,旅游开发管理服务水平较高,经营发展模式具有示范效应的生态旅游产品,主要包括在自然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国家公园、文保单位等生态旅游资源单位内,进行的游览、观赏、科考、探险、狩猎、田园采摘及生态农业等活动形式。
3、特种生态旅游产品生态资源具有特殊优势,在市场上形成独特吸引力的生态旅游产品。主要包括观鸟、观察野生动物迁徙、沙漠探险、自然生态考察等。这部分产品数量少、品位高、容量低,是中国生态旅游的主要品牌。
二、旅游资源的概念及分类
一、旅游资源的概念
国内长期没有建立起成熟的旅游资源分类体系,直到 20 世纪 90 年代初期,国家才组织了旅游及各方面专家对旅游资源的内涵和外延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初步提出了后来被人经常引用的 “旅游资源”的定义: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都可视为旅游资源”。这一认定将旅游资源分类深深地打上了地理学的烙印。其中作为地理学的重要学科之一的地貌学,在其中也有充分的体现。
二、旅游资源的分类
地貌学是研究地表形态与结构、形成机制与演化过程、空间组合,可以概括为 “成因与形态”的地理学分支学科,其研究范围十分广泛,包括: ①地貌发生系统: 构造地貌学、气候地貌学、动力地貌学、人为地貌学; ②地貌营力 ( 过程系统) : 流水地貌学、冰川与冰缘地貌学、河口与海岸地貌学、海底地貌学、湖泊地貌学、泥石流与重力地貌学、风沙地貌学、岩石地貌学、喀斯特地貌学、历史地貌学; ③地貌应用 ( 综合) 系统:区域地貌学、应用地貌学、环境地貌学、城市地貌学; ④地貌技术系统: 数量地貌学、实验地貌学、地貌年代学、地貌制图学等分支。旅游资源分类研究内容与其有十分密切的联系。其中与地貌学有关的旅游资源研究的某些重要方面,如旅游资源生成、存在和演化,是在特定地貌区域内完成的; 旅游景观、旅游环境与特定地貌区域存在着长久而紧密的共生共存关系; 旅游景观与旅游环境保护是在相关地貌区域内进行的,至于某些旅游资源开发便更是地貌区域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
1. 分类原则
目前学术界多按基本成因、属性、功能、利用方式、效果等原则,将全国旅游资源进行多级划分。1992 年国家旅游局和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在编写 《中国旅游资源普查规范 ( 试行稿) 》时便采用了地貌分类中常用的 “成因形态”作为划分全部旅游资源类型的第一原则。这一原则不但可以用在自然旅游资源的分类上,而且也可以广泛用于各种人文旅游资源的分类上。
这一原则被称为 “属性与状态分类原则”。“属性”指基本类型的特性、特征,相当于地貌分类中的 “成因”; “状态”指旅游资源类型的现存状况与形态,相当于地貌分类中的 “形态”。按照这一原则,可将全部旅游资源划分为内部性质和外在表现完全不同的类型。它们就像地貌类型那样,均以能使人观察到,或触及到,并能让多人描写、记录、叙述为准。调查分类不把那些主观臆测和印象中的事物和因素当作旅游资源,这点也与地貌类型的划分情况完全一样。
2. 旅游资源基本类型的认定
旅游资源普查分类强调了以调查为目的的应用性质。由于实施调查必须有明确的对象,而这些对象应该是客观存在、相对稳定、特征值明显并易于采集的,总体数量不能过大。为此,研究者提出了 “旅游资源基本类型”作为调查对象的科学概念。
这一概念开始也是由于受到了地貌分类的启发。因为面对着的是一个庞大的旅游资源客体,在这种情况下,作者采用地貌分类时只是研究了 “山地、丘陵、台地、平原”等地貌类型的特征值,而最后确定为 4 种 “地貌基本类型”,便覆盖了全部地貌类型。这一成功经验,成为研究寻求旅游资源分类的最佳途径。地貌基本类型是地貌的最小单元。“旅游资源基本类型”也是在大量研究旅游资源类型的特征值中得出的,它们是旅游资源中的最小单元。根据这一原则和方式,可以将全国旅游资源划分为 68 种基本类型,归为6 个大类: 地貌景观类、水域风光类、生物景观类、古迹与建筑类、消闲求知健身类、购物类。其中与地貌学关系密切的基本类型很多,对这些类型的认定和表述完全符合地貌学的概念。
三、生态旅游资源的主要类型
早在99生态环境旅游年的时候,当时推出的生态旅游的类型主要包括了观鸟、野生动物旅游、自行车旅游、漂流旅游、沙漠探险、保护环境、自然生态考察、滑雪旅游、登山探险、香格里拉探秘游、海洋之旅等十大类专项产品,共193项,向世界推荐开展生态旅游的森林公园119个,《世界遗产名录》中的中国风景名胜区7个,中国生物圈保护区19个,中国植物园11个。1999年,国家旅游局同有关部门逐步规划开发,建设了一批生态旅游区,主要类型包括了海洋、山地、沙漠、草原、热带动植物等。我国生态旅游形式已从原生的自然景观发展到半人工生态景观,旅游对象包括原野、冰川、自然保护区、农村田园景观等,生态旅游形式包括游览、观赏、科考、探险、狩猎、垂钓、田园采摘及生态农业主体活动等,呈现出多样化的格局。
最后,旅游专家和2007中国国际生态旅游博览会专家告诉我们:虽然生态旅游的实践在不断地进行,但是针对我国的生态旅游开发,许多专家和学者仍存有异议。大多数研究者认为真正意义上的生态旅游应当把生态保护作为既定的前提,把环境教育和自然知识普及作为核心内容,是一种求知的高层次的旅游活动。首先,在开发经营上,生态旅游是科技含量很高的产业,应该在科学技术的密切参与下运作,要求旅游开发者和经营者必须要对所处地区生态系统的特点非常了解,具有生态环境保护的专门知识。其次,在市场方面,真正意义上的生态旅游要求参与者具有较高的环保意识。因此,参加生态旅游的旅游者需要旅游者具有一定环保意识,这也是与大众旅游的明显反差。而目前我国很多生态旅游实践并没有达到生态旅游的本质要求,着重强调了生态旅游“认识自然、走进自然”的一面,而忽略了生态旅游“保护自然”的目标,各地开展的生态旅游产品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生态旅游产品,而是自然旅游或者是观光旅游的另一种形式。
2007中国国际生态旅游博览会是一次促进经济发展、生态旅游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化的产物,她的出现,不光是中国旅游新形势的需要发展,更是世界格局下旅游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各地在旅游资源匮乏的时候,刺激各地旅游发展,提升旅游经济的新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