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烟花秀,扬州有哪些旅游景点?
更新时间:2023-05-06 17:45:36
“十年一觉扬州梦”、“烟花三月下扬州”、 “人生只爱扬州住” 、“人生只合扬州死”、“天下三分明月夜,二分无赖是扬州”……提到扬州,历代文人墨客总是用最美丽、最动人、最感伤的诗句来描述这座位于长江下游、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扬州这座城市承载了太多的历史文化信息,值得我们细细品味。
说到园林,人们可能首先想到的是苏州园林。但实际上扬州园林素负盛名,与苏州园林不遑其让。《扬州画舫录》有“杭州以湖山胜,苏州以市肆胜,扬州以园亭胜,三者鼎峙,不分轩轾”之句。可见,至少在清代乾隆、嘉庆年间,甲天下的是扬州园林,而不是苏州园林。扬州园林甲天下的原因是由于当时扬州盐商富甲天下,他们有足够的财力来建造园林,穷奢极欲。据不完全统计,扬州城内私家园林在其鼎盛时达200多处,雄冠江南。
那么今天,我们来到扬州历史最悠久、保存最完整、最具艺术价值的古典园林“个园”。
个园位于扬州广陵区东北隅,由两淮盐业商总黄至筠于清嘉庆二十三年(公元1818年)在原明代“寿芝园”的基础上拓建为住宅园林。这座清代扬州盐商宅邸私家园林,以遍植青竹而名,以春夏秋冬四季假山而闻名天下。个园园名中的“个”字,是取自“竹”字的半边,“个”者,竹叶之形,主人名“至筠”,“筠”亦借指竹,以为名“个园”,点明主题,应合了庭园里各色竹子。主人的情趣和心智都在里面了。此外,它的取名也因为竹子顶部的每三片竹叶都可以形成“个”字,在白墙上的影子也是“个”字。
个园是一处典型的私家住宅园林,全园分为中部花园、南部住宅、北部品种竹观赏区。园门两侧各种竹子枝叶扶疏,“月映竹成千个字”,与门额相辉映;白果峰穿插其间,如一根根茁壮的春笋。主人以春景作为游园的开篇,想是有“一年之计在于春”的含意吧!透过春景后的园门和两旁典雅的一排漏窗,又可瞥见园内景色,楼台、花树映现其间,引人入胜。进入园门向西拐,是与春景相接的一大片竹林。竹林茂密、幽深,呈现生机勃勃的春天景象。
个园内主要景点有:抱山楼、清漪亭、丛书楼、住秋阁、宜雨轩、觅句廊等,个园以叠石精巧闻名。园内假山,有春、夏、秋、冬四季景色之意境,融造园法则与山水画理于一体,由楼、台、厅、轩相连,和谐地统一在一起,独具特色。
“秋从夏雨声中入,春在寒梅蕊上寻。月映竹成千个字,霜高梅孕一身花。”“春夏秋冬,山光异趣;风晴雨露,竹影多姿。” 个园旨趣新颖,结构严密,是中国园林的孤例,也是扬州最负盛名的园景之一。
个园主人的前世今生
个园历史上几经易手,换过不少主人。但是最著名的还是它的创建人——清代嘉庆、道光年间人士、两淮盐商“首总”(相当于现在盐业商会会长)黄至筠(jun)。黄至筠是浙江杭州人,大盐商,他前前后后担任盐商“首总”50多年,深耕官商场间,财富巨万,时人评论“能断大事,肩艰巨,为两淮之冠者垂五十年”。
关于黄至筠,最有名的有3个故事:
第一个故事,我有一个好爸爸。
黄至筠的父亲叫黄凝。大约在乾隆三十年前后,在杭州到淮安的大运河上,经常往来着一位十八九岁的年轻商人,他,就是黄凝。
和别人整船整船地贩运茶叶、丝绸、布匹和山货不同,黄凝的货物很简单,常常是一个蓝布包袱,里面装着杭州新出的各式各样的书籍,间或也有一些明版的旧书。船一靠岸,黄凝跳上岸就直奔河下的湖嘴街,因为那里聚集着来自山西、陕西、徽州、江西各地的盐商。
夕阳西下,黄凝拖着疲惫的身躯,走出河下古镇,来到河下名寺湛真寺,为了节省铜板,给在杭州家中的妻子张氏和大儿子至慧,多留一些日用花销,黄凝到淮安贩书,通常是不住客栈的,总是来到湛真寺投宿。
久而久之,黄凝和湛真寺的老和尚闻谷成了交情很深的好朋友。闻谷老和尚是一个道行很高的人,据说会看相,常对黄凝说:“你将来一定会大富大贵!”并对黄凝说:“我来生会当你的儿子”,当时,黄凝心想,我自己这样一个出息不大的书商,还有什么“大富大贵”可言?至于你闻谷来生做我的儿子,那更是无稽之谈了!于是,黄凝就始终没把闻谷的话当回事。
大约过了若干年,黄凝渐渐地攒了一笔钱,花一万三千多两银子捐了一个直隶赵州知州的官,于乾隆三十五年(1770)上任去了。一到赵州,黄凝就生下了第二个儿子黄至筠。
小妾诸氏临盆的那天晚上,黄凝突然看见一个老和尚领着十几个人,抬着一口朱漆棺材进了自己的寝室,黄凝既诧异又恼怒,还想看个究竟,于是蹑手蹑脚地跟了过去。谁知恰在此时,内室里传出了婴儿的啼哭声,黄凝恍有所悟地说:“闻谷先生,你果然来啦?”话音刚落,婴儿的哭声立刻就停了,襁褓中的黄至筠远远地看着黄凝,像是在行注目礼。消息从黄府传出来,许多人都知道了黄至筠是淮安湛真寺闻谷老和尚投胎转世而来,也有很多人相信这是真的。日子就这样如流水般的过去了,黄凝从直隶赵州知州做起,先后当过署广东顺德府知府、江西抚州府知府、最后死在广东雷琼兵备道任上;他又娶了两房姨太太,三房姓田、四房姓李;再加上原配张氏、填房朱氏,二房(也就是黄至筠的生母)诸氏,黄凝的妻妾有五人之多。
第二个故事,富二代落难再创业。
乾隆四十九年(1784),黄凝死在广东雷琼兵备道任上,黄凝为黄至筠留下了一个大哥至慧,三个弟弟至廉、至馥、至端,还给弟兄五个留下了一百万两银子。
这一年,黄至筠做了孤儿,只有十四岁。大哥把父亲留下的一百万两银子藏匿了起来,只给黄至筠三万两银子,让他去自谋生路,结果黄至筠初战失利,连三万两银子的本钱都被人骗去了。
如果换了别人,那肯定是束手无策了,而十九岁的黄至筠却能独自骑着一匹毛驴,千里迢迢前往北京,去求见父亲的好朋友,当时担任直隶总督的梁肯堂。
应该说,梁肯堂见到黄至筠以后,还是非常高兴的,他不仅为黄至筠写了一封介绍信,把黄至筠介绍给自己的学生、当时正在北京的两淮巡盐御史恒宁,还把自己的孙女许配给了黄至筠。
恒宁看到老师的推荐信,当然也是十分高兴,急忙吩咐手下人把黄至筠请进客厅,可是,等黄至筠走到面前,恒宁的心里却凉了半截。原来,来人居然是这样一个乳臭未干的少女!
恒宁的心里甚至有些埋怨起老师来:老师啊老师,你是不是有些老糊涂啦?你的总督府那么大,肯定有职位空缺,这样的人随便往哪儿一安排就行了,为什么非要送到我这里来,给我出这样的难题呢?
但是,恒宁还是不动声色地请黄至筠坐下,和他攀谈起来。这一谈不要紧,着实让恒宁大吃一惊,因为黄至筠不仅思路清晰,语言也很有条理,而且对当时两淮盐务的状况乃至于整个国家的经济形势都了解得非常清楚。
在封建社会,经营食盐贸易是最赚钱的买卖,因为在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社会里,无论是农民的个体家庭经济或是地主的家族经济都是一个封闭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实体,因此,食盐是流通量最大获利最丰的基本商品,业盐是最保险、最赚钱的生意。清朝康乾年间,虽属盛世,但盐务之弊,超过以往;各级盐务官员视扬州盐商为可啖之物,肆意婪索刻剥,贪墨狼藉。扬州盐商为了自身经济与政治利益,与各级盐务官员相互交结,狼狈为奸,欺瞒皇上及中央户部,侵吞了大量国家财产。扬州盐商为了巩固自身的地位,又打起了“捐输报效”的旗号,以求取得皇上的恩宠和耀眼的光环。这种恶性的循环,造成了扬州盐商致命的祸根,也严重影响了清朝国家的财政收入。恒宁听罢大喜,就奏折上奏乾隆皇帝,推举黄至筠为两淮盐商的“首总”。
第三个故事,弭大狱于无形
嘉庆三年(1798),这一年对于当时的仪征人而言,是个很特别的年份。这一年,仪征发生了“孝女碑”案,后来轰动一时,甚至差点酿成扬州官场上巨大的文字狱。然而,所幸的就是在这千钧一发之时,有人出其不意地扭转了乾坤,将一场大狱消弭于无形,这个人就是当时年仅28岁的黄至筠。
事情的起因要从乾隆九年(甲子,1744)说起。根据《道光重修仪征县志·卷四十二·列女》的记载,在仪征,这一年正月十八的晚上,新柏街的木匠张天相,因为邻居不小心引起的火灾殃及其家,被大火困在家中,张天相是个肥胖病患者,平时的饮食起居都要依靠女儿张巧姑来照顾,当众人发现火起,纷纷逃命的时候,大火已经封住了张天相的家门,十四岁的巧姑大喊着背起父亲,意图冲出火场,但是还没到门口,就跟父亲一起跌倒了,恰在此时,张家的房屋轰然倒塌……。
天亮以后,人们拨开灰烬,找到了张氏父女的遗体,看到的是这样的景象,巧姑已经把父亲背在了背上,正试图用力站起,父女俩的四只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嘉庆三年(1798),当时的仪征县丞申淑泮在疏浚仪征护城河的时候,发现了乾隆九年(1744)人们为张巧姑树立的纪念石幢,于是就请求当时的署扬州知府李逢春、淮南监掣同知懋图、仪征县知县翟中策、批验所大使倪汝炜等人,希望批准乡人发起捐资,为张巧姑建造祠庙。
其时,就读于真州书院的仪征诸生陈文宪、伍清、张能涣、方之均等人在书院山长吴锡麒、詹肇堂的倡议下力请旌表,并且已经准备建造牌坊。张巧姑火中救父的事情很快就在扬州和仪征的官场上和幕府中传扬开来,文人墨客们纷纷吟诗作赋,就连当时的两淮都转盐运使曾燠都写了纪念碑文和长诗《仪征张孝女行》(我们今天仍然可以在《同治续纂扬州府志·卷五·祠祀》中找到曾燠的诗文)。
本来,官员们为民间女子的“孝行”摇头晃脑地吟上一两首诗,写上一两篇文章,这在古代的官场上是十分平常的,但是此时却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让平常的变得不平常起来。原来,为曾燠代笔的幕客詹肇堂,曾经在题襟馆的诗文聚会上和当时的两淮巡盐御史征瑞一较过高下,并因此有点瞧不起诗文不如自己的征瑞。
当以曾规的名义撰写的碑文传出后,正瑞幕府中的一些清客和当时两淮盐商八大商总当中的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抓住碑文中“大道之衰,名教偶存于闺秀,天性之薄,真诚不丧于童年”这两句话,断章取义,大做文章,怂恿征瑞上奏朝廷,弹劾曾燠,欲大兴文字之狱。
当黄至筠知道这件事的时候,护送奏折的官兵已经上路,情况已经变得非常严重。黄至筠深知,一旦征瑞的这本奏折送到北京,曾借的人头必定会落地,还要牵连许多无辜的人。黄至筠当机立断,一方面派人赶往仪征,推倒树立在张巧姑故居前的那座纪念碑,另一方面派人骑快马赶上并贿赂护送奏折的官兵,请他们放慢速度;自己则深夜求见两淮巡盐御史征瑞,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为曾廓作了许多委婉的解释。
恰在此时,征瑞的仆人跑来报告,张巧姑故居前的那座纪念碑被人推倒了;征瑞也就顺水推舟派人追回了自己的奏折。而黄至筠所做的这些事,曾涉及并不知道。次日清晨,曾经急切地派人把黄至筠找到自己的官邸,并屡屡用言语试探黄至筠,而黄至筠却不动声色。
在这种情况下,曾葡只好直接发问了,可得到的回答却是“从来没有听说过”。曾燠勃然大怒:“嘻!有人想要置我于死地,外面已经传开了,你还说不知道吗?”妒忌黄至筠的人在一旁推波助澜,但黄至筠就是不开口。曾燠虽然对黄至筠无可奈何,但是心里却非常记恨他。
后来,有人问黄至筠:“先生为什么不自己把这件事说清楚呢?”黄至筠回答说:“说清楚就会招来祸患啊!我们是什么人?能用一句话为曾都转解围?曾都转又怎能不怀疑我也能用一句话来挑拨离间呢?所以最好的办法还是始终不说。”曾燠听到黄至筠这句话的时候,感慨地说:“聪明人啊!如果早说的话,他就不会代人受过了。当然,我已经暗地里得到黄先生的许多帮助了。”于是,曾经对黄至筠重新礼遇有加。但是,过了不久,黄至筠就“因年轻未负众望”,被两淮巡盐御史征瑞“禀退”了两淮盐商“首总”,而两淮巡盐御史征瑞,也于嘉庆四年(1799)九月因贿赂和坤被革职,由内务府派员押赴皇陵工地服劳役,当然,这是后话了。
三起三落 坐稳“首总”宝座
人生的道路总是磕磕绊绊的,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遇到羊肠小道,遇到悬崖峭壁,更何况商场如战场,商路多风险,一计不慎,全军覆没,是商场常见的事。又经过了十多年商场历练的黄至筠,终于在嘉庆二十三年(1818)三月,由两江总督孙玉庭、两淮巡盐御史阿克当阿、两淮都转盐运使刘沄向嘉庆皇帝联名推荐,得以再次充当淮南盐商首总:“查有总商黄潆泰,先曾充当首总,因年轻未孚众望,禀退另佥,现查该总商老成练达,明白鹾务,督率各商,趱办课运,并无惰欠,通河悦服,堪以接充首总。”在此奏折之后,有嘉庆皇帝的朱批“览”字,当时嘉庆表示已经知道此事,并无异议之意。
黄至筠充当“首总”以后,经常出面与两淮盐运使司衙门的官员们打交道,处理两淮盐区食盐生产、贩运、销售中的重大问题。
梅曾亮在《黄个园家传》中这样写道:黄至筠自认为,他“受国恩深,且于诸商为丈人行,不分较长短。”对一些盐商中怀私利者不仅不加责难,还继续为众盐商办理一些盐务上的事情。他曾代众商赔偿应交的盐税,其中自认的部分占多,其它商人则根据各人殷富与贫困的程度自愿认赔。
这样,众盐商们也服从他的领导,“皆听命集事”。每当一年奏销盐课之时,人们都会看到黄至筠到两淮盐运使司衙门去求见两淮盐运使,商定以后,当黄至筠坐着轿子离开盐运使司衙门的时候,心情焦急的众盐商都会高兴地拍着巴掌说:“奏销过矣”。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两淮盐商对黄至筠都是言听计从的。
道光三年(1823)四月,淮南商人郑同瑞派抱告孙祥赴京到都察院呈递控状,控告淮南盐商首总黄潆泰(即黄至筠)“隐混欺蒙”,道光皇帝闻讯后,当即将此案交由江苏巡抚韩文绮、苏州织造延隆进行审理,要求他们提集案内人证卷宗,秉公查讯,定拟具奏。
接到圣旨以后,韩文绮、延隆不敢怠慢,从六月一日开始连日审理,并“令到案商人黄潆泰等十二人当堂质对”,对郑同瑞控告的“(首总)上年欺侵库项审明属实,罚赔银两,未治欺侵之罪,仍派领办事件”、
“运司不追总商罚赔七十三万五千两(其中黄潆泰认赔三十万两)”、“专商借领派众摊还”、“划扣辛巳、壬午、癸未三纲拨抵悬垫及摊还息本”、“办贡办公向系论年,总商忽改以五月十五日截止,显系套搭”、“三纲内给单筹还经费一百四十万余两支销不明”等十三条罪状一一进行查对核实,郑同瑞除“专商借领派众摊还”一款外,对其他各项均无可置辩;
因此,韩文绮、延隆于道光三年七月二十三日上书道光皇帝,奏报处理结果:尚有官司缠身的郑同瑞,仍然继续在江都县监狱关押,等到“魏景鉴诉郑同瑞拖欠五十六万两白银不还”一案审结以后,从重处罚;总商黄潆泰“历被散商讦控,究系众论不孚,应请将黄潆泰革退总商,作为散商,随同办运。”
郑同瑞派人上京告御状的目的,就是为了扳倒黄潆泰,他之所以对黄潆泰恨之入骨,就是因为黄潆泰在办贡办公的过程中,常常“专商借领派众摊还”,让众散商有苦说不出。
在阮文藻为黄右原(黄至筠的儿子)写的《尊甫个园公家传》当中,提到了这样一件事:“越数年,曾以中丞为两淮绣衣使,而钱公恬斋代为都转,严檄督赔款三十万,阳责首总,实使催散商分赔,已定草矣。而故秘其事,以恐公有侍者暗泄其语。公笑曰,竟不出吾所料。忌者又以告钱,遂逐侍者而改拟独纳。”
阮文藻从为尊者讳的角度,婉转地说出了黄至筠是如何使用“专商借领派众摊还”的伎俩,让众商为他买单的。因为处事不当,黄至筠被罚三十万两白银,黄至筠和曾燠密谋,要让众散商分摊这三十万两,结果被黄至筠的仆人泄露了秘密。
以乾隆年间“首总”江春的儿子江振鸿为首的散商闹了起来,黄至筠不得已,只好自己向官府缴纳了这三十万两白银的罚款。关于这段文字,我们在《光绪两淮盐法志》曾写的传记当中,还找到了这样的佐证:“时垣商私增盐价,争收灶盐,场价踊贵,燠整饬轮收之法,价始平。”这条史料说明,罚黄至筠,主事者正是曾治自己,阮文藻所谓“曾以中丞为两淮绣衣使”的说法,纯粹是为曾燠打掩护,
因为我们没有在任何相关史料上找到曾燠当过江宁织造的记载,而据《光绪两淮盐法志》的记载,当曾燠于道光二年(1822)担任两淮巡盐御史的时候,同时担任两淮都转盐运使的正是阮文藻提到的“钱公恬斋”,此人大号钱昌龄,字宝甫,号恬斋,后来官至山西布政司使。另外,据人大清史研究所编辑的《清史编年·嘉庆朝》记载:“嘉庆十年十一月,据两江总督铁保奏称,江苏岸上私自增加盐价,每包多卖银数厘。现据该省等请照九、十两年销盐引数计算,将多卖银二十二万两交还外,并请认赔银二十二万两于两年交完。帝曰:该省盐价,历经奏定章程,商人等自应格遵办理。念事关通淮商力,着将此项多卖银二十二万两在该商黄漾泰等名下于二年内交完,其认罚银二十二万两宽免。盐政佶山交部议处。”可见黄至筠被罚并不止一次。
黄至筠虽然被革退总商,但是郑同瑞之流并不服输,又通过某官向嘉庆皇帝上奏,要求“饬查商蠹”,道光皇帝当即将此奏折以及自己的“硃谕”朱笔密封后交给当时的江苏巡抚韩文绮,“有人条奏此事,汝可严密访查,断不可令奸商蒙混也!密之,慎之!钦此。”
道光皇帝还在某官奏折中“为黄潆泰调处寝息之镜澄和尚”一句旁边,朱批道:“严密查拿。钦此。”因为某官在奏折中还向道光皇帝报告,这个镜澄和尚在黄至筠一案中不仅帮黄至筠做心理疏导,调处寝息,还串联幕友,帮黄至筠打探消息,甚至还帮黄至筠贿赂原告,企图让原告认诬销案。韩文绮当即密饬常镇道王赓言,命令王赓言亲往查拿镜澄,
但是得到的消息却是镜澄和尚已于当年(道光三年,1823)四月十三日病故,韩文绮只得将镜澄的再传弟子证卓、管事万甫廷、陈敬中等三人押来南京,并组织人手严密审讯。另一方面,关于郑同瑞告黄至筠“专商借领派众摊还”的案子,韩文绮也随即安排属下“严提人证到案,密加亲讯。”
原来,“两淮办贡办公,向不报账,奏明有案,载入盐法志,……道光二年,裁去首总,令各总商轮管值月公项领银,奏定每年只准七十万两。郑同瑞控及领款,经督臣等审明黄潆泰并无侵冒,但经营不善,罚令独赔三十万两”,此案原已审结,现在郑同瑞“已结复翻”,并牵连镜澄和尚及其再传弟子证卓、管事万甫廷、陈敬中等,还有镜澄经常下榻其家的扬州盐商丁准(丁恒兴),以及运司书吏杨纶赐、江朝宗等。
道光三年(1823)十月二十四日,韩文绮再次向道光皇帝上奏,建议黄潆泰“可否仍照前奏”处理;丁准与镜澄的往来“事属交际常情,应予免议”;镜澄和尚“妄谈休咎,惑众招尤,亦有不合,业已病故,应毋庸议”;其再传弟子证卓、管事万甫廷、陈敬中等“讯无别情,均予省释”;运司书吏杨纶赐、江朝宗等“查无实在劣绩,但声名平常,均即饬令革役”;至于屡次“讦控”黄至筠的郑同瑞,韩文绮并未提出如何处理的意见,料想他的日子应该不会十分好过,因为有一句俗语说得好,“狡兔尽,走狗烹”。
道光五年(1825)三月三日,两淮巡盐御史曾燠上奏道光皇帝,说根据通河总商张广德等人的公同具禀,“黄潆泰是殷实大商,充总三十余年,毫无贻误,年来盐务艰难,……公请详奏,仍饬黄潆泰充总,一体轮流值月办公”,曾燠还说,“据盐运使详据通河总散各商具禀,前情系为大局起见,臣当即札商督臣孙玉庭,亦以近日总商实少殷实谙练之人,应俯顺舆情,据实具奏,与臣意见相同理合,据实陈恳所有。散商黄潆泰可否恩准复充总商,与各总商轮流值月办公。”曾燠此折,对于黄潆泰的评价甚高,认为他“资力既充,又能办事,通河总散各商,先后公同具禀,实属众情允洽。”可见此时的黄潆泰,已经在争夺两淮盐务实际控制权的明争暗斗中占据了优势,而不仅仅是家财殷实、熟谙盐务、办事精明。当然,在扬州盐务走向衰落之际,客观上也需要这样的干才来支撑局面。
落日的辉煌
道光皇帝继位以后,纲盐法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地显现出来,大盐商垄断盐利,盐价高昂,官盐滞销,私盐充斥,国家盐业巨亏。
当时,两淮盐区每年应行纲盐一百六十余万引,但在道光十年(1830),仅行五十万引,历年亏损课银竟达五千七百万两之多,其中淮北销售盐引仅二万,亏损课银六百万两。盐法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道光十二年(1832),朝廷裁撤两淮巡盐御史一职,改由两江总督兼任。新任两江总督兼两淮巡盐御史陶澍首先在淮北推行票盐法(道光二十年(1840),两江总督兼两淮巡盐御史陆建诚在淮南也推行票盐法),避免了“纲盐法”体制下大盐商世袭食盐贸易,垄断盐利的局面。其时,在两淮盐务的明争暗斗中占了上风的黄至筠,其气焰之嚣张,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他对那些不听他们意志办事的盐务衙门的官员,往往以不纳盐课相要挟,对庸懦无能的官员,更是随意玩弄于股掌之中。
《清朝野史大观》卷12《金山寺僧弥缝大案》有一则记载说:“两淮盐运使某公初下车,忌商人势焰大,欲假官权牟私利,迫令商人于正供外,别筹报效款若干。先是商人交口议运台不洽商情,对于运司已有恶感,至是总皆持不可。运台恶之,欲中伤商人以他事。商人稍稍闻之,共议谋抵制。某总商者申韩家也,首倡不纳课之议,七总商附和之,议遂定。”
在盐商们的抵制下,“运台始虽主张抑商,至此无如商人何,又恐干吏部议,进退失据,识短情急,遂悬梁自尽死。”一个从三品的地方官员,竟然在盐商们的不纳盐课的逼迫下,自杀身亡。事情闹大了,但并未到此结束。这位盐运使死后,清政府命两江总督某亲自前往扬州查办。
大总商又以拒金买通了镇江金山寺住持僧某,僧某与总督为好友。住持僧某侦知总督某那一天往扬,途中邀游金山。在游金山时,僧某以巧妙的办法,说某运司生病而死,骗了总督,消弥了这桩大案。
《清朝野史大观》记载的这个故事,是确有其事的,这个两淮盐运使,名叫刘万程,别号星轺,这个两江总督兼两淮巡盐御史,名叫陶澍;这个大总商,当然就是黄至筠了。
阮文藻的《尊甫个园家传》是这样描述这件事的:“淮南商岸渐形淹滞,压纲积引,亏课日多,运使刘星轺都转渐懼自缢。当事奏闻,严旨诘责,命朱文定驰驿查办,官吏震骇,束手无计,公乃条具颠末,陶文毅据呈,行使案乃定”。
虽然黄至筠在支撑着两淮盐商的残局,但败局已成定数,煊赫一时的两淮盐商败落已成必然。然而,老谋深算的黄至筠不愧是商战中的高手,为躲避灾难,他使出浑身解数,作了最后一搏。
道光十二年,当“票盐法”还尚未获得道光帝认可的时候,商业嗅觉灵敏的黄至筠,通过四处打探,首先得到可靠信息。他分析后得出结论,改革箭在弦上,盐引成为废纸一张,是迟早的事情。为了应付局面,他故意派人往各地收购盐引,并放风说,盐引很快要暴涨。不明就里的人以为总商这样做自有道理,纷纷跟着黄至筠购买盐引。
三天之后,改革的确凿消息传到扬州,盐引价格一落千丈,而此时黄总商手头原先数十万盐引已“一引不存”。原来,在众人傻乎乎买进盐引时,他已悄悄地出清“仓位”。当时的黄至筠,其经济实力还是非常富厚的。
据金安清《水窗春呓》卷下说:“道光中陶文毅改票法,扬商已穷困。然总商黄潆泰尚有梨园全部,殆二、三百人,其戏箱已值二、三十万;四季裘葛递易,如吴主采莲、蔡状元赏荷则满场皆纱縠也。”金安清在书中又说:黄潆泰之子黄小园与他关系甚好,他“至其家,晨起则小碗十余,各色点心皆备,粥亦有十余种,听客所嗜。予讶其暴殄,其仆则曰:'此常例耳,若必以客礼相视,非方丈不为敬矣。”
其时,黄至筠利用其雄厚的经济实力,相继在扬州购置与建造了不少园林别业。嘉庆二十三年(1818),黄至筠在明代寿芝园故址上重新修建了“个园”,作为他的延宾之所。马曰銮、马曰璐兄弟的小玲珑山馆,几易其主,最后在道光十三年(1833),也被黄至筠所购得。
据王振世《扬州揽胜录》记载,扬州东关街疏理道安家巷的安氏园,本为大盐商安麓村的住宅,后来也成为了黄至筠的囊中之物。黄至筠生平没有其它爱好,就是喜欢绘画,他的家里搜罗了许多名家作品,一有空闲,黄至筠常常把名家作品挂在墙壁上,当作画稿来临摹,黄至筠虽然一生娶了十二个老婆,但是当他遇到歌童女伶,不但不会说话,就连素来能饮的他,连酒都不会喝的,难怪那些散商们说黄至筠“未失戒僧本性”。
黄至筠崇佛而不佞佛,上面说到的那个镜澄和尚,扬州城的老老少少,无不把他当成真佛来供养,黄至筠“独叱为妄”,后来常镇道王赓言锁拿镜澄和尚的时候,“株连逮治者众,而公家独无所染”。黄至筠曾经到过淮安好几次,但是从来不进湛真寺,虽然他从来不进湛真寺,但是他却能把湛真寺的斋堂、客房厨房甚至厕所的朝向、布局说得清清楚楚,有人问他为什么不去湛真寺,黄至筠总是说害怕落到镜澄和尚那样的下场。
道光十八年(1838)七月,黄至筠死于扬州,临死前,黄至筠对围在身边的家人说,不要哭,我仍然回我的湛真寺去了。黄至筠死后两年,也就是道光二十年(1840),两江总督兼两淮巡盐御史陶澎在淮南各口岸也实行了票盐法,不但追交盐商所欠盐课,使得一些大盐商纷纷破产,另外许多盐商中的散商也因为盐引降价,顿成贫户。此时,昔日盐商中,妒忌、害怕、不满于黄至筠的,“慨然思君,以为无复有斯人也”。昔日叱咤风云、八面威风的淮南盐商首总黄至均,终于给两淮纲盐商人们留下了一丝苦涩的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