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资源的破坏原因-破坏旅游资源的因素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6-06 07:45:32
一、旅游资源的破坏原因
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快速发展,中国旅游业得到持续快速发展,国际国内收入已超过4000亿元,旅游业已成为中国的重要产业。由于旅游资源保护立法的滞后、管理体制的弊端,伴随着迅速增长的旅游需求,在经济中心论的思想指导下,很多地方出现了严重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破坏了旅游业赖以存在的自然资源基础,对生物多样性和传统文化的保护产生了巨大的冲击。
旅游资源破坏的原因
自然灾害:
1.地质灾害,如地震、火山、水火灾害等。
2.气象灾害,如风蚀、水蚀、日照等。
3.生物灾害,如鸟类、白蚁等。
人为因素:
1.战争破坏,如圆明园。
2.游客不良行为带来的破坏。
3.经济建设不当造成的破坏。
4.政治因素带来的破坏,如“文革”。
二、破坏旅游资源的因素有哪些
1.1中国现阶段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1.1.1水体的破坏
水污染是旅游对自然资源较为严重的一种污染。它主要由干旅游经营者在大量的工程兴建中、在日常经营工作中所产生并排出的含化学物质的废水,旅游者在参与旅游项目如乘船、划船、漂流时不经意间对水资源造成的污染,部分游人的不文明行为如往水里乱扔废弃物、随意排泄以及毁林开荒所造成的水流失等。这些污染使原本清澈的河(湖、海)水浮上一层厚厚的水藻和油污,水生物无法生存,严重破坏了水生态系统的平衡。如数年前镜泊湖旅游区因发电厂在抽走地下40m的湖水时,满负荷发电占湖水流量的60%,湖水表面形成了相对的静水层,这也大大减弱了湖水自身的净化能力,造成大量浮游生物和各种污染物的沉积。而当镜泊湖风景区仅有污水处理设备64套,但沿湖的宾馆疗养院却有10Q多家,一些单位的环保意识相对较差,直接将污水排放到湖中,大型船只和快艇所产生的废油。机油也在一定程度上污染了湖水水质。
1.1.2土地破坏
造成土地污染最主要的一个原因是大量植被遭到破坏,旅游企业在开发资源时对原始森林进行肆意砍伐,工程修建时所需的建筑材料又往往是就地取材,加之部分游人对树木乱攀乱折等,都导致植被破坏,水土大量流失,加之一些企业任意把产生的废物排到企业外的区域,而不是按照规定集中处理,致使土壤中所含的营养成分越来越少,盐碱地、土壤呈酸性等现象越来越严重。此外,由干大量游入随身携带着各种塑料制的食品袋、用品袋,或是就餐时的一次性餐具,喝水的瓶子等。用完之后就随地乱扔,这些极难分解的白色垃圾被风吹得到处都是,对土壤的覆盖率极高,使原本贫瘠的大地又一次遭到人为的破坏。
1.1.3大气与噪音的污染
旅游离不开交通,交通工具是使旅游者从居住地转到风景区的载体,于是,各种车辆纷至沓来,呼啸而过,汽车尾气在空气中四处弥漫,这种废气不仅污染空气,而且对人体也极为有害。此外,西南与中南地区的酸雨危害面极大,已经使一些地区的树林枯死,环境质量下降。峨眉山金顶的冷杉死亡率较高主要是酸雨污染造成的。梧州市1996年6月的一场大雨使扶典林场的松林全部由绿色变为红色。酸雨的危害使广州、重庆、桂林的一些旅游汽车顶部包皮生锈腐烂。大气污染对文物古迹破坏也很严重。例如,大同云冈石窟周围煤矿星罗棋布,遇到刮风季节,夹着大量煤尘、沙砾的大风吹打着石窟雕像,使文物磨损、腐蚀;北京城内100多万个大小烟囱排放的黑烟被大气中的水分分解为硫酸,硝酸和碳酸随雨水而下,每年总量达30多万吨。酸雨使汉白玉的古建筑,如故宫、天坛、十三陵的雕栏、石阶、坐狮等纷纷溶解,一年的腐蚀相当于过去的50年。此外,噪声的污染也不容忽视,导游手持扩音器召集游客的声音,不文明游客的高声喧哗,以及旅游风景区内摊床商贩的大喊大叫等。现在游客“食、住、行、游、购、娱”的旅游链条中,文娱活动已被安排为固定节目,于是,康乐中心保龄球的滚动声,夜总会声嘶力竭的纵吼声,迪吧里重金属乐器热烈激昂的敲打声,这些分贝极高的项目成为噪音污染的主要来源。
1.1.4旅游资源的人为破坏严重
人类对旅游资源的破坏主要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是“内源件”破坏,即旅游资源遭到旅游活动本身(如旅游者、旅游建设等)的破坏,主要表现形式为:(1)游人在景区的超负荷活动造成对旅游资源的损害或破坏。游人过量加剧了土壤的板结化,加快了古树名木的死亡速度;建筑物因承载游人过多而损毁,如拙政园山楼前的石桥,因游人过多使桥台沉陷倒塌,鸳鸯馆的曲桥因负载过重发生裂缝;过量的生活垃圾对风景水及其它旅游资源的污染。(2)少数游客对旅游资源的蓄意破坏。少数游客缺乏起码的社会公德及文化修养,不文明的行为使旅游资源失去了原有的价值。(3)旅游资源的“破坏性建设”。为保护旅游资源,常须进行修缮。修缮者往往有意无意地表现自己的美学观点,还常常不得不使用现代建筑材料。因此便或多或少地影响了某些旅游资源的历史风貌。那种任意改造、不伦不类的修缮,破坏了旅游资源的历史旅游文化和观赏价值被称为“破坏性建设”。其次是“外源性”破坏,即旅游资源被周边区域的经济活动所污染和破坏。主要表现为:(1)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造成旅游资源的毁坏。某些人为了牟取暴利,对自然保护区内的各种珍稀野生动植物进行滥捕滥伐,致使许多景观植被和动物濒于灭绝。如近年发生在庐山核心保护区内盗伐珍贵黄山松1000多株的严重毁林事件,发生在西双版纳州的偷捕大象、野牛行为,发生在卧龙自然保护区内捕杀“国宝”——大熊猫的行为等。再如盗挖古墓、倒卖文物等现象。(2)文化艺术生产活动对旅游资源的破坏。如一些文化艺术单位在摄制电影、电视剧时,不惜以文物陈列室为摄影棚,以文物作道具,长时间的高温照射加之一些不谨慎行为,使许多文物遭受破坏。(3)工业生产活动对旅游资源的污染及破坏。旅游区外围兴建的小化工厂、化肥厂、农药厂等所产生的废弃物污染和破坏了旅游资源。
以上可见,旅游资源遭到种种破坏所带来的恶果。目前人们已意识到这种破坏对旅游业的持续发展所产生的灾难性影响。对此人们发出了保护旅游资源的强烈呼吁。
1.2旅游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辨证关系
旅游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相互矛盾或相互冲突关系,也可以理解为旅游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消极影响,是环境与经济之间不协调的具体表现。环境与经济之间协调不协调的矛盾运动,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主线,是社会进步过程的永恒主题。
1.2.1旅游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关系
旅游发展与环境保护的互动关系主要体现在:一方面旅游发展都必须以蓝天、碧水和青山为依托,离不开环境保护的保障作用,只有得到精心保护,处在良性循环状态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才能激发人们的旅游愿望并转化为现实的旅游需求。因此,环境保护为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基础,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同时,也推动了环境保护的发展。与工业产业相比,旅游业对资源的消耗较小,在很多情况下,旅游开发提高了地方政府与群众对资源价值的认识和保护意识,改善了环境条件,减少了对自然资源的毁损。人们通过旅游走进自然,在欣赏神奇秀丽的自然风光的同时,也领略了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真谛,提高了对保护自然的认识和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其次,通过发展旅游,可以实现对部分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减少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破坏,可以替代部分资源消耗大、污染重的传统产业,达到减轻污染排放的目的。也可以为环境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促进环境质量的改善。总之,旅游发展与环境保护紧密相关,互相促进。只有处理好两者的关系,才能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1.2.2旅游发展与旅游环境保护的矛盾对立
一是不合理的开发建设。现代的旅游景点景观,己经不是以完全原始的形态使消费者无偿地直接享用了,它要经过旅游企业一定程序的开发与建设,将众多的潜在资源变成经济资源,或是将众多的经济资源现代城市化,从而使自然资源变成商品,或是使已经商品化的天然资源更易于交易,再通过商品的形式以经营的方式与消费者相交换。这种以破坏环境和浪费资源为代价所进行的掠夺式的开发,不可避免地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破坏和影响。一些地区的规划是由投资者自己制定的,他们往往从本部门或本企业的经济利益出发,以能够获取批准权为出发点,以能够获取经济效益为最高B标,而没有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结合起来通盘规划,肆意地破坏旅游景区的自然环境。于是,旅游景区内:想侧耳聆听无奈噪音越来越杂,想抬头望天无奈大厦越盖越高,想举目远眺无奈宾馆越建越多……一系列的开发建设严重地破坏了自然景区的和谐和美观,游人欲至此修身养性,摆脱掉日常工作所带来的烦躁和紧张,但目之所见耳之所闻却常常使他们苦不堪言。究其实质而言,开发的本身就意味着对自然资源的破坏.它们都是以环境的损坏为代价的。所以,我们必须把开发性的破坏减少到最低限度才能保护可贵的旅游资源;二是旅游者本身对环境的污染。主要表现为在旅游热点地区,大量游客涌入造成的拥挤和混乱。某些素质低下的游客有意无意的破坏行为造成的环境恶化。此外,大量游客的践踏使土质发生变化,众多的人口停留使当地的能源消耗失去常态以及旅游者和旅游交通工具带来的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和视觉污染等等,都使旅游区环境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和污染。
2.国外旅游环境保护的法律机制
2.1各国在旅游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措施
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都在利用法律政策措施解决旅游资源与环境中存在的问题。法律政策措施的作用一是对有关当时方在旅游资源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做出规定,将人们的行为限制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二是引导有关企业在旅游资源开发建设利用上的行动,以利于他们尽到相关的保护义务,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例如,法国有《法国风景区和文物古迹变化法》,埃及有《关于授予旅游部监督开发旅游区权力的法律》,南斯拉夫以法律形式公布在开辟的14个国家公园附近严禁发展污染空气和湖水的工业,日本对各种公园、森林、特别保护区、野生鸟兽、古建筑和文物以及在城市绿化、防治污染等方面都订有专门的法律。有些国家甚至有《海滩保护法》、《贝壳保护法》等等。
2.2有关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国际动态
首先是召开有关国际会议,通过某些宣言和决议指导各国行动。1995年4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环境规划署和世界旅游组织在西班牙召开了“可持续旅游发展世界会议”,包括中国在内的75个国家和地区的600多名代表出席,会议最后通过了《可持续旅游发展宪章》和《可持续旅游发展行动计划》。宪章指出,“旅游是世界现象,也是许多国家社会经济和政治发展的重要因素,是人类最高和最深层的愿望”。“旅游具有两重性,一方面旅游能够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同时,旅游也加剧了环境的损耗和地方特色的消失”。其次,与旅游和环境有关的国际组织相继建立和发展。世界旅游组织、世界旅游环境研究中心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他们在旅游资源、环境的利用和保护方面,唤起了各国政府和人民对对环境保护问题的重视,促进了全球环保事业的发展和环保方面的国际合作。
参考文献:百度知道
三、一些旅游资源受到破坏的案例
破坏旅游资源的因素大体可分为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
(一)自然因素造成的破坏又可分为突发性破坏和缓慢性破坏两种。
1,突发性破坏:自然界的某些突发性变化,如:地震、火山喷发、洪水、泥石流等。
2,缓慢性破坏:自然界的风化作用、溶蚀作用、侵蚀作用、氧化作用、风蚀作用、流水切割作用、地球板块移动、温度变化和潮湿以生物的生命规律等,都会对旅游资源产生影响。,
(二)人为因素是多方面的、严重的,大大超过了自然风化的破坏程度。按破坏的根源可分为战争破坏、建设性破坏、旅游开发经营性破坏和旅游者的破坏。
对旅游资源进行保护主要可采取的措施:
(1)对旅游资源的保护应采取以“防”为主、以“治”为辅、“防”“治”结合的原则。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等手段,注意加强对旅游资源的管理和保护。
(2)对于自然作用所带来的危害,主要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加以预防,如室内展览馆、隔离装置等。因条件限制不宜采取类似措施的,则应经常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治理和修缮。
(3)为了防止由于旅游者方面的原因而对旅游资源可能带来的危害。
①加强本地的旅游规划工作,充分估计环境容量饱和给旅游资源带来的破坏性影响。
②对于重要的文物建筑、供游人观赏的珍稀动植物等,应架设隔离装置,避免游人触摸攀爬。
③对于违反有关规定者要予以制止,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罚款乃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4)对于旅游者以外的其他人为原因,如当地居民、旅游企业等造成的破坏,除应加强旅游资源保护的宣传外,还要制定必要的法律法规加以约束。实际上,宣传和立法固然重要,但关键还是要分派和落实有关执法和保护工作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