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消费 特征(旅游消费提示)
更新时间:2023-08-18 22:51:31
在汛期、暑期和旅游高峰期到来之际,鹤壁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温馨提示:
一、注意出游安全。出游前密切关注目的地的气象、交通运输等方面预警预报信息,合理规划旅游路线与时间,及时调整行程,安全放心出游。如旅途遇到特殊气候、地理条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工作,并做好防晒、防蚊虫等工作。在景区游览时,远离河边江边存在危险的区域,切勿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对社会公开开放的区域探险游览。旅途中,拒绝疲劳驾驶,出发前尽量检查车辆整体情况,避开危险难行路段,保持安全距离;切勿独自行动,如遇特殊情况无法联系团队或遇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警并寻求帮助。
二、认清旅行社资质。暑假期间出行人流量大,车船机票紧张,酒店住宿价格不一,消费者要选择有合法资质、经营范围明确、信誉度高的旅行团社,注意查看《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出境旅游还要查看旅行社证照中是否表明具备组织旅游业务的资质。警惕低价旅行团,对“会员免费畅游”“0元旅游团”“超低价畅住”等明显低于合理价格的揽客行为,要谨慎选择。
三、签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是保护旅游者及旅行社双方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也是处理旅游纠纷的法律依据。选择跟旅行社团游的消费者,在签订旅游合同之前,应仔细阅读合同的每一项条款,明确团费所包含的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违约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要求加盖旅行社公章。交纳团费应汇入签约旅行社的账户,并索取正规发票。同时,要完整保留好合同、旅游行程单、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以备不时之需。
四、理性购物消费。选择正规商店或管理规范的市场购买纪念品,不要轻信“老乡店”“正宗特产”,更不要随其前往,以防受到胁迫。在景区购物要事先做好功课,充分了解产品是否符合自身需要,避免冲动消费,不要盲目听信商家的推荐,不要跟风“大家买了我也买”,不贪小便宜,谨防上当受骗。
五、留存消费凭证。无论是跟团、自助出行或旅游购物,要及时向商家索要发票或收据,留存好有关凭证,做好提前防范。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先与经营者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应及时向当地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反映或直接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良好的消费环境是提振消费信心的前提,在此我们呼吁,经营者要秉持诚信经营原则, 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有关规定,共同维护好旅游消费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