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资源的保护应做到-旅游开发与资源保护存在哪些关系
更新时间:2023-08-19 01:02:16
一、旅游资源的保护应做到
旅游资源的保护应做到面维护生态环境,防治生态污染,生态旅游需利用当地的旅游资源,以可持续发展的方式促进经济的发展,对于已经遭受污染的生态环境,我们应该采取科学的防治手段进行整治。
旅游资源是旅游业发展的先决条件,旅游环境是以旅游资源为主体的自然、经济、社会诸条件的综合。处理好旅游资源与环境的关系,合理地开发与保护,是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保证。因此,将保护内容分为旅游资源和旅游环境两部分。
1、旅游资源:指具有旅游开发价值的景点、景物。主要包括文物、古迹、建筑、碑刻及革命文物等人文旅游资源,以及山峰、象形石、水体和树木等自然旅游资源。
2、旅游环境:指影响文物保护、游客旅游行为的周围环境。主要包括气候、水体、地形、林木及社会文化环境等。
《文物保护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已颁布、实施的旅游市场法律法规40多个。在旅游资源方面,中国并没有专门的旅游资源保护法,与旅游资源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散见于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和林业、文化、环境保护、城市规划、矿产、水利等部门的部门规章中。
二、旅游开发与资源保护存在哪些关系
旅游开发与资源保护是一对不可分割的关系。在旅游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如何平衡旅游资源开发与自然环境保护成为一个世界性难题。
旅游业的开发与成功经营需要大量的独特和优质的自然、文化资源。但是,若这个过程不受到适当的控制,就会威胁到生态环境的完整性和破坏历史文化的价值,最终影响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要取得夯实支撑旅游地的根基,必须把发展与保护紧密结合起来。
首先,旅游资源的开发需要在保护资源和环境的前提下进行。对于风景名胜区、自然公园等有特殊的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域,应加强监管和保护力度,恢复和修缮传统的建筑物和工艺制品,规范开发资金的使用、游客进入流动性,科学编制并实行土地利用方案等工作,促进旅游活动的合理开展。
其次,旅游业的发展也可以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这意味着既要发展旅游经济,在控制和减少生态环境的影响、地方民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利益,创新模式,将产业链优化升级等方面做好工作;更要产生互惠共赢的结果。为此应不断加强与当地政府、非政府组织及环保团体进行合作,共同促进文化作品的发展、支持自然资源的适度开发、推进环境治理、破解融合型旅游的供给侧结构改革等。
总之,旅游业的发展是建立在可持续的社会、经济和自然环境之上的。只有两者兼顾,才能保证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并实现生态环境与民族文化协调发展、互惠共赢的效果。
三、关于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的说法中
【答案】:A、C、D
B项,在发展旅游业过程中,如若对这些资产管理和使用失当,也有可能会使其遭到破坏。由此带来的后果是,轻者会危害旅游资源项目的品质,从而使该地的旅游吸引力下降;重者则可能会使这些资源遭到损毁,从而使该地旅游业丧失其生存的基础。这些情况表明,对旅游资源的开发本身就存在着“自我毁灭的种子”。E项,任何人都不能否认的事实是,对旅游资源进行开发的目的无疑是为了实现利用;对这些资源加以保护的目的其实同样也是为了确保能够利用,并且旨在能够永久地为子孙后代所享用。由此可见,开发旅游资源与保护旅游资源两者之间并不存在势不两立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