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过桥签证详解(澳洲旅游签证过桥签证)
更新时间:2024-01-16 09:05:52
澳洲过桥签证(Bridging Visas)是一种临时签证,适用于申请人目前持有的签证失效,而后续签证还未有审批结果的时候,澳洲移民局会给予过桥签证,允许申请人在澳洲境内等待新的签证生效。澳洲过桥签证主要发放给持有澳大利亚实质性签证(学生签证、工作签证、旅游签证等)的申请人。澳洲的过桥签证分为A、B、C、D、E五种签证。
一、澳洲过桥签证A(BRIDGING VISA A,BVA)
申请人在澳洲境内持有一个有效的实质性签证(Substantive Australian Visa,如学生签、工作签、旅游签证等),且该申请人正在向澳洲移民局递交新的有效的签证申请,就会自动获得澳洲过桥签证A。
申请人一旦离境,过桥签证A自动失效,再次入境后需要提出申请重新获得过桥签证A。
在使用期间,签证的限制条款需要遵守申请人之前持有的实质性签证条款。
二、澳洲过桥签证B(BRIDGING VISA B,BVB)
澳洲过桥签证B可以在申请处理澳洲实质性签证期间使用,也就是一个签证要过期而另一个签证还没下来的过渡期。在这种情况下,澳洲移民局会向持有澳洲实质性签证的申请人,发放澳洲过桥签证作为过渡。
申请人可同时持有澳洲实质性签证和BVB签证。过桥签证B一定要在离境之前在澳大利亚境内申请,一般情况下可以允许申请人离境最多3个月。
如果BVB到期后申请人需要再次出入澳洲,申请新的BVB即可。
三、澳洲过桥签证C(BRIDGING VISA C,BVC)
如果申请人在澳洲境内递交澳洲实质性签证申请时,未持有澳洲实质性签证,那么其可以获得过桥签证C。澳洲过桥签证C的持有人在离开澳洲后,不能再持该签证入境。BVC通常不赋予申请人工作的权利,并且不具备申请BVB离境的资格。
自2016年11月19日开始,BVC签证在以下情况下是35天后失效,包括:已批复实质性签证申请结果、签证申请及上诉失败,以及签证申请撤回;BVC签证在以下情况下是28天后失效,包括:司法审查机构坚持决定拒绝申请人的实质性签证申请,以及申请者撤回相关司法审查申请。
四、澳洲过桥签证D(BRIDGING VISA D,BVD)
如果申请人的实质性签证已过期,澳洲过桥签证D可以让申请人短期内在澳洲合法居留,直至申请人可以申请另一个实质性签证,或安排离开澳洲,或被授予澳洲过桥签证E。持有BVD签证不能在澳洲工作,也不能在离境后再次入境澳洲。
五、澳洲过桥签证E(BRIDGING VISA E,BVE)
澳洲过桥签证E是临时签证,如果申请人的实质性签证已过期或取消,不持有合法签证且准备自动离境, BVE签证可以让持有人在此期间合法居住在澳洲。该签证也是一次性签证,申请人不能在澳洲工作,一旦出境,签证立即失效。
签证的费用
除澳洲过桥签证B需要向澳洲移民局缴纳140澳币的申请费用,其它四种均没有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