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球通旅游俱乐部怎么样(全球通旅游俱乐部诈骗)
更新时间:2025-04-13 20:11:24
一、深圳全球通旅游俱乐部怎么样
全球通旅游俱乐部成立于2002年的美国旧金山,并推出了“全球通旅游俱乐部”品牌。2015年5月,亚太地区总部在港设立于香港红磡。同年8月,深圳全球通旅游俱乐部有限公司正式注册成立,倡导“品质旅游”。俱乐部由深圳港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香港康辉及深圳喜游集团等11家专业旅游企业联合发起,采用互联网+、会员制、O2O、OTA、众筹等多种模式,回归旅游本质,整合全球优质旅游资源,创建了世界旅游大联盟。旨在让热爱生活、热爱旅游、热衷分享的人们可以放心出行。
深圳全球通旅游俱乐部以会员为依托,专注于提供定制旅游和计划线路服务,旨在打造一个综合性的旅游服务平台。俱乐部的法定代表人为马四化,成立于2015年11月16日,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人民币,工商注册号为440301114369150,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位于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彩田路红荔路交汇处中银花园办公楼B栋9B,9c1,9c2.
俱乐部通过整合全球优质旅游资源,提供了多样化的旅游服务。其业务涵盖了从国内游到出境游,从自由行到跟团游,从常规旅游到定制旅游等多种旅游形式。通过采用互联网+、会员制、O2O、OTA、众筹等多种模式,俱乐部致力于让旅游回归本质,为会员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旅游体验。
俱乐部还积极倡导品质旅游理念,注重旅游体验和服务质量。通过整合全球优质旅游资源,俱乐部不仅为会员提供了丰富多样的旅游选择,还致力于为会员提供更加安全、舒适的旅游环境,帮助会员实现更加美好的旅游体验。
深圳全球通旅游俱乐部在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始终秉持着“品质旅游”的理念,致力于为会员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旅游服务。俱乐部通过整合全球优质旅游资源,为会员提供了多样化的旅游选择,同时也注重旅游体验和服务质量,致力于帮助会员实现更加美好的旅游体验。
二、深圳全球通旅游俱乐部是不是传销
仅根据一个名字是无法判断的。是否属于传销,可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进行判断。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