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市旅游景区免门票(新疆阿勒泰地区所有A级景区对全国游客实行免门票政策)
更新时间:2023-06-19 12:19:47
一、优惠政策执行时间
2020年9月6日—2020年11月10日
二、优惠政策具体内容
(一)景区优惠政策
阿勒泰地区所有A级景区对全国游客实行免门票政策。
阿勒泰地区A级景区名录
联系人:卢金萍 联系电话:0906-2126885
(二)交通+旅游补贴政策
1、包机、切位奖励政策
以包机形式组织阿勒泰以外游客(每班不少于50人)来阿旅游的,给予组团社2万元/班次的奖励,班次倍增奖励倍增。
以飞机切位形式组织阿勒泰以外游客(每班不少于25人)来阿旅游的,给予组团社200元/人的奖励,人数倍增奖励倍增
实施细则:
现场查验
1.宣传广告资料(照片资料)
2.发机仪式及行程中的相关照片
备注:由原行网落地执行。
奖励申报审批
申报流程
1.申请包机、切位奖励的旅行社,须在发团前向原行网客源补贴小组报告,并提交《旅行社组织飞机团来阿申报表》(附表2)。
2.离阿后10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及填报《2020年阿勒泰地区秋季旅游优惠政策申请表》报送原行网客源补贴小组审核,无异议后予以备案存档。
3.审核通过后由申请单位提供相应发票(6%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款信息。
申报材料
1.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20年阿勒泰地区秋季旅游优惠政策申请表》(附表1);
3.《旅行社组织飞机团来阿申报表》(附表2);
4.纸质电子行程单及游客名单;
5.航班信息;
6.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发至原行网)。
联系人:李盈 电话:0991-5890002,18129282336
2、专列奖励政策
以专列形式组织阿勒泰以外游客(每趟不少于200人)来阿旅游的,给予组团社4万元/车次的奖励,人数倍增奖励倍增。(由地区财政承担)
环准阿火车专列补贴:由乌鲁木齐至准东到富蕴,再经阿勒泰、福海回乌鲁木齐环准格尔盆地阿尔泰山专列,在阿勒泰地区停留3晚以上,每列人数在100人以上的,给予组团社3万元/车次的奖励,人数倍增奖励倍增。
实施细则:
现场查验
1.宣传广告资料(照片资料)
2.发车仪式及行程中的相关照片
备注:由原行网落地执行。
奖励申报审批
申报流程
1.申请火车专列奖励的旅行社,须在发团前向原行网客源补贴小组报告,并提交《阿勒泰地区专列补贴申报表》(附表3)。
2.专列离阿后10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及填报《2020年阿勒泰地区秋季旅游优惠政策申请表》(附表1)报送原行网客源补贴小组审核,无异议后予以备案存档。
3.审核通过后由申请单位提供相应发票(6%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款信息。
申报材料
1.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20年阿勒泰地区秋季旅游优惠政策申请表》(附表1);
3.《阿勒泰地区专列补贴申报表》(附表3);
4.纸质电子行程单及游客名单;
5.入住酒店证明(发票复印件);
6.专列地接车辆信息;
7.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发至原行网)。
联系人:李盈 电话:0991-5890002,18129282336
3、汽车团队补贴政策
通过汽车团队(17座以上含17座)进阿勒泰地区游览,且在阿勒泰地区内住宿3晚以上的,补贴起始点到阿勒泰地区的往返过路桥费。单团往返补贴过路桥费最高不超过1000元。
实施细则:
申报流程
1.须在发团前5个工作日向原行网客源补贴小组报告,并提交《旅行社组织汽车团来阿申报表》(附表4);
2.团队离阿后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原行网客源补贴小组审核,无异议后予以备案存档;
3.审核通过后,由申请单位提供相应发票(6%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款信息。
申报材料
1.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2.车辆车型、车号信息及照片;
3.电子行程单(含游客名单);
4.入住酒店证明(宾馆发票复印件);
5.过路费凭据;
6.所有的复印件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原行网客源补贴小组
联系人:李盈 联系电话:0991-5890002 18129282336
4、自驾奖励政策
以自驾形式组织阿勒泰以外游客(车辆不少于20辆,游客不少于60人,阿勒泰地区内住宿不少于2晚)的旅行社(自驾组织)给予2万元/次奖励。
实施细则:
现场查验
1.旅行社需要提供发团前的宣传资料、自驾活动媒体报道等相关文字及照片资料;
2.发车仪式及行程中的相关照片;
备注:照片资料不少于10张,包括每个景区(点)集体照、
游客游览景区照、车辆及景区大门(门票站)照等,所有文字及照片资料要体现活动主题。
奖励申报审批
(一)申报流程
1.申请自驾游团队奖励的旅行社,须在发团前向阿勒泰地区客源补贴小组报告,并提交活动方案及《旅行社组织自驾游团队来阿申报表》(附表5);
2.团队离阿后10个工作日内将填报《2020年阿勒泰地区秋季旅游优惠政策申请表》(附表1)及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阿勒泰地区客源补贴小组审核,无异议后予以备案存档;
3.审核通过后,由申请单位提供相应发票及收款信息。
(二)申报材料
1. 2020年阿勒泰地区秋季旅游优惠政策申请表(附件1);
2.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电子行程单;
4.自驾团成员名单表;
5.入住酒店证明(酒店发票复印件);
6.游览景区证明(景区门票复印件,景区免票期间需提供区间车票复印件);
7现场查验相关文字及图片资料(需提供电子版加复印件)。
备注:所有的复印件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杨丽娜 联系电话:13565791083(微信同号)
5、“家乡人游家乡”车费优惠政策
对组织阿勒泰地区户籍、常驻阿勒泰地区外地人员在地区内开展红色、科普等研学游的本地旅行社,享受免车费政策。
实施细则:
1、申报流程
1.申请家乡人游家乡的补贴,需在发团前向阿勒泰地区客源补贴小组报告,并提交《“家乡人游家乡”车辆补贴登记表》(附件:6);
2.补贴申报为自执行之日起,每十天统计报送一次,将申报材料报送阿勒泰地区客源补贴小组审核,审核乘车人数、车费(行程累计总额)、用车时间(年月日-年月日)、车型及车号,无异议后予以备案存档。
3.审核后由申请单位提供相应发票(6%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款信息(需对应所开具发票内的对公账户)。
2、申报材料
1.2020年阿勒泰地区秋季旅游优惠政策申请表(附件1);
2.旅行社订车单及电子行程单;
3.车队派车单;
4.“家乡人游家乡”车辆补贴登记表(附件6);
5.车辆GPS行驶轨迹回放;
6.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联系人:廖元 电话:18167677772
(三)旅行社送客排名奖励政策
政策执行期内,累计对向阿勒泰地区输送游客不低于1000人、排名前五位的旅行社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和3万元奖励。
申报流程:
符合优惠政策奖励条件的旅行社,于2020年12月31日前向地区文体广旅局提交证明材料,逾期视为其自动放弃。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证照复印件;
(2)团队行程单、酒店发票、景区门票(区间车票)等相关票据;
(3)书面申请、《阿勒泰地区旅行社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7),确定奖励周期内赴我区发送团队总数、游客总量;
(4)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由原行网落地执行。
联系人:李盈 联系电话:0991-5890002 18129282336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详情请咨询各政策联系人,由阿勒泰地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阿勒泰地区旅游优惠政策咨询电话:0906-2126885
阿勒泰地区旅游服务监督投诉电话:0906-2135638
阿勒泰地区文体广旅局纪检监督电话:0906-213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