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政府应如何促进旅游业发展(怎样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
更新时间:2023-12-22 01:05:02
一、说明政府应如何促进旅游业发展
政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1. 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政府可以投资建设旅游厕所、游客中心、旅游公路等基础设施,提高旅游区的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从而提高旅游体验质量。
2. 推动旅游产业升级,发展智慧旅游。政府可以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推动旅游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方向升级,提高旅游业的竞争力。同时,政府还可以实施旅游人才培养计划,提高旅游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3. 加强旅游市场监管,保护旅游消费者权益。政府可以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 推动旅游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新的旅游增长点。政府可以鼓励旅游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如文化、体育、农业等,开发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培育新的旅游增长点。
5. 加强旅游宣传推广,提高旅游知名度。政府可以加大旅游宣传推广力度,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宣传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提高旅游知名度和吸引力。
二、如何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主要从以下6个方面来推进:
(一)创新发展战略,改革管理体制
发展全域旅游,是一项改革创新工程,重在围绕适应旅游发展两个综合需求(综合产业发展和综合执法需求),改革创新旅游体制,从旅游市场监管、旅游公共服务、旅游产业促进、扩大旅游开放、旅游管理体制和基础制度等推进综合改革。
一是要改革创新全域综合统筹发展的领导体制,构建从全局谋划和推进、有效整合区域资源、统筹推进全域旅游的体制和工作格局,形成各部门联动的发展机制。进一步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充分考虑旅游配套设施及其公共服务的需求,促进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与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融合、衔接。
二是改革创新旅游管理的综合协调机制,推进旅游管理体制的综合改革,适应旅游业从单一业态向综合产业、从行业监管向综合服务升级的客观需求,这也是地方政府对旅游发展认识升级的最典型和最生动表现。
三是改革创新旅游综合执法机制,鼓励推进旅游综合执法队伍等改革创新,为全域旅游发展提供综合执法保障。要把旅游市场环境治理,纳入到城市综合治理的范畴内,加大治理力度,形成管理联动。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主体负责”的旅游安全责任体系与工作机制。设立旅游警察和旅游巡回法庭,是许多国家通行的做法。许多国家早已设立旅游警察,包括西班牙、德国、俄罗斯、希腊、韩国、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埃及、阿根廷、孟加拉等等。这些旅游警察大多会外语、着装醒目、在酒店和旅游景区随处可见,小到问路、物品遗失,大到被敲诈勒索,他们都会马上介入解决。旅游警察提升了国内外游客的安全感,这是最重要的旅游环境。旅游警察还是当地的一道亮丽风景线,有力增强旅游吸引力和保障力。
(二)创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旅游规划
发展全域旅游,不能因循传统规划思路,必须改革创新规划。
一是创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理念,将旅游规划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将旅游资源与其他资源合理配置。
二是改革规划体制,推进多规合一。
三是创新旅游规划。全域旅游模式的规划与景点旅游模式的规划不同,不再只是规划景点景区、宾馆饭店,需要系统全面规划景点景区内外协调发展各、整合各类资源要素。
(三)改革评价体系
发展全域旅游,必须树立科学的旅游观念,按照五大发展理念创新相关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
一是将发展旅游作为区域内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要发展目标和重要考核内容,形成明确的任务分工要求,形成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合力。
二是创新旅游数据征集、分析体系。按照旅游发展的新业态、新特点、新趋势设置评价指标。探索建立适应全域旅游特点的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充分利用大数据,与旅游电商企业合作,建立现代旅游的科学评价机制。
三是加强综合效益评估,摆脱门票经济“依赖症”。我国大多数景区仍然处于门票经济。2014年,除黄山门票占总收入的17.5%外,其余景区门票占比均超过40%,有的景区门票占比更是超过80%。从门票经济向全域旅游经济转变,首先就要建立全域旅游的综合效益评价体系,逐步摆脱对门票收入的严重依赖。
(四)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
推进全域旅游,需要大量的基础设施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撑。这需要巨大的投资,迫切需要抓住供给侧改革的机遇,改革创新投融资模式。推进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PPP等投融资模式改革创新,促进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融资支持,鼓励私营企业、民间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吸引国际资本参与重大旅游项目开发,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五)创新旅游业态
创新旅游产品,积极培育旅游新业态,构建新的发展载体。推进旅游小镇、旅游风景道、旅游绿道、旅游度假区、旅游产业集聚区、特色旅游基地、研学旅游基地、养老旅游基地等新兴旅游业态和产品建设。大力培育和扶持以休闲农业、乡村度假、古镇村落、特色民宿为代表的乡村旅游新业态,推进特色旅游目的地、国家休闲区、休闲旅游示范城市等目的地建设。推进旅游+新的生活方式,包括旅游+研学(教育)、旅游+交通、旅游+休闲度假、旅游+新型养老、旅游+健康养生、旅游+购物等,大力培育全域旅游的新产品新业态。要加快特色提炼,在创建精品旅游品牌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区域自然人文资源优势,创建区域品牌。
(六)试点先行、示范引领
各地情况千差万别,不可强求一律。作为推进全域旅游主体的地方党委政府,有必要积极务实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突出本地特色的全域旅游的好经验、好做法。国家每年遴选一批市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分步实施,滚动发展,上不封顶,下不设限,试点先行,示范引领。要采取系列措施支持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
三、促进旅游发展的措施
加强区域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管理。要加强旅游资源的培育与养护,在旅游资源中,有些是不可再生的,有些是可再生的。目前,在区域旅游发展中,受到威胁最大的不是不可再生旅游资源,而是那些可再生资源,如森林、草地和动物资源等。区域旅游资源能否满足区域旅游发展的需要,不仅取决于区域旅游资源的供给,也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人类如何利用和保护。
走生态旅游之路。生态旅游要求经营者和游客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培养环境意识和对自然的热爱,尽量减少旅游活动对当地生态系统的干扰和侵袭。同时还要通过旅游活动的开展,为当地居民提供就业机会,吸引他们积极参与到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的保护活动中,实现旅游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利用旅游产业政策为保障,依靠科学技术做支撑,着力构建我国区域旅游适宜的开发和经营模式。建立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体系,吸纳当地社区参与,加强游客管理,进行区域旅游可持续发展的环保教育,建立区域旅游可持续发展的专家规划和指导的辅助系统。
借鉴欧美国家公园管理规制,树立我国区域旅游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联动机制体制典范。我国“十三五”规划纲要首次提出“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整合设立一批国家公园”的目标,该目标是在充分借鉴国际成功经验基础上提出的,具有战略预见性和长远指导意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条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到境外的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适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