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村文旅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乡村旅游发展调研报告)
更新时间:2024-04-04 22:26:50
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创新活化利用文物和文化遗产,对于坚定文化自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
一、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融入乡村文化旅游产业的基础条件和制约因素
特殊地域环境积淀和传承了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各类文物和文化遗产。如石器时代遗址、周秦汉唐以来历史文物、战国秦长城、历史建筑、传统古村落等。这些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着悠久丰厚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传承着多样性与兼容性的地域特色,是发展乡村文化旅游产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资源,具有巨大潜力和深厚地域优势。
创新活化利用率较低,文物和文化遗产对乡村文化旅游的吸引力较弱。一是自然环境造成文物和文化遗产辐射区之间的隔阻,影响乡村文化旅游产业的推进。二是文创产业滞后,产品成本效益低,难以形成规模化发展,致使文物和文化遗产影响带动力不强。三是商业性开发打造的文化旅游形象还未树立起来,乡村文化旅游产业开发局限于观光、游览,对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文化轶事的深度挖掘能力较弱。
缺乏有效统筹管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乡村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不能同步推进。一是文物和文化遗产所在地理位置相对分散偏僻,保护措施不能及时跟进。有些文物和文化遗产虽纳入相关政策保护范围,但因缺乏有效管控仍然遭受自然侵蚀或人为破坏。二是现行管理机构统筹协调存在难题。文物和文化遗产留存有多种类型和方式,分属不同部门管辖,难以统筹协调,也是乡村文化旅游产业保护和发展制约的重要因素。
缺乏专业人才,从对文物和文化遗产传承利用的角度,系统性开发乡村文化旅游产业。一是基层文物和文化产业从业人员仅局限于“守家护院”,文化产业发展策划经营人才短缺,创新性发展受到限制。二是从事乡村文化旅游产业开发从业人员素质能力亟待提高,创新意识需进一步增强,为全面打造宜居宜业宜游文化村镇提供可持续发展人才储备。
二、推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促进乡村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建议
整合文物和文化遗产资源,准确定位乡村文化旅游主导产业。要立足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禀赋,把文物和文化遗产、乡村产业、农民就业增收等作为一个整体,充分挖掘、利用文物和文化遗产潜在的巨大价值。同时,对接乡村振兴主导产业,将历史文化遗产融入乡村振兴品牌打造过程中,多维渗透传统文化元素,推动乡村文化旅游产业带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围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打造乡村文化旅游精品线路。一是着力做好乡村文化特色旅游线路。二是着力开发“奔小康共富裕”观光之旅、“体验脱贫成就·助力乡村振兴”乡村旅游学习体验线路。三是畅通文物和文化遗产、生态旅游观光融入乡村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快速通道。
全方位宣传文物和文化遗产,创新乡村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新模式。一是聚焦推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促进乡村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二是利用视频平台、社交媒体等渠道,借力全国新媒体及网站进行全网营销。三是出版文物和文化遗产相关宣传手册,系统介绍文物和文化遗产及其辐射区乡村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新成果、新经验,以媒体融合推动文物和文化遗产宣传工作上台阶。
三、构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示范基地,促进乡村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加大保护传承管理力度,提升专业人才队伍业务能力。一是加快推进文物和文化遗产毗邻乡村文化旅游产业外向疏解功能。二是持续完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名录。三是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扩大从业人员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