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团旅游被骗买玉怎么解决(北京旅游买玉被骗)

更新时间:2024-05-10 15:14:22


一、跟团旅游被骗买玉怎么解决


被导游骗去买玉的退货,可以与商家协商进行处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投诉到市场管理部门,由市场管理部门对违反规定行为进行调查后,责令商家退货,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被导游骗去买玉的,可以协商退货处理,也可以投诉到市场管理部门进行处理。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应当受到处罚并承担责任的行为。

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的条件
首先,根据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所采用的手段来判断。一般来说,经营者的下列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
⑴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⑵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⑶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⑷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⑸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⑹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⑺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⑻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⑼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⑽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⑾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⑿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⒀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其次,根据经营者的行为是否属于误导消费者来判断。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误导消费者,应当采用一般标准,即以一般消费者的认知水平和识别能力为准。如果该行为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发生误解,即构成欺诈。如果该行为不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发生误解,则个别消费者不得以证明自己确实发生误解来主张欺诈行为的成立。经营者实施欺诈行为,一般都会造成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损害。这种损害并不意味着要求有实际的损失或者损害发生,只要经营者的行为按其性质足以误导消费者,就可以被认定为欺诈。
第三,从经营者行为的主观方面来判断。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构成欺诈行为的主观要件是故意,但从文义上来理解,欺诈是掩盖事实真相,误导消费者上当受骗的行为应无疑义,因此,并非经营者主观故意状态不需具备,而是“欺诈”二字本身已经包含或者揭示了经营者的故意心理。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消费者被导游骗去买玉的行为,是属于消费者欺诈的行为,相关情况是可以依据有关行政规定来进行申诉处理的,另外对于相关事项的处理上,也是需要根据欺诈的实际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合法的认定的。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去北京旅游被骗了


首先,您所碰到的这种现象是非常普遍的,不仅仅在北京是这样,全国其他的旅游城市也很常见,我是北京人,三年前去上海玩了一次,也是跟着旅游团,去了一家宝石加工厂,至于后面的事情,跟lz的情况也差不多。
怎么说呢?这也是旅行社收入的一种途径,虽然比较灰色,但是人家也不违法,毕竟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人家也没有强迫您必须要买吧,所以就算您告也不会有什么大的作用的,如果想把自己的损失收回来,基本是不可能的,而且您还是外地的,天时地利都不占优势。
说不好听点,您就花钱买教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