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签证类型有哪些-美国签证有几种类型
更新时间:2023-05-27 15:4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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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美国的签证类型有哪些
签证种类介绍
一、移民签证(以取得绿卡) 二、非移民签证
为了使读者对美国的非移民签证有一个初步的了解,特此介绍一下非移民签证的种类。这样,读者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或感兴趣的内容,详细了解有关签证的各项规定。
非移民签证代号一览表
签证代号签证对象
A-1大使、公使、政府部长、职业外交官或领事官及其家属。
A-2其他外国政府官员或职员及其家属。
A-3A-1、A-2签证持有人的随员,侍从或私人职员及他们的直系亲属。
B-1商务考察人员。
B-2短期观光游客及短期探亲人员。
C-1过境美国的外国人。
C-2过境美国到联合国总部的外国人。
C-3未备美国承认的外国政府或非联合国会员国的外国政府其派往国际机构的代表及其随行人员和家属过境美国。
D-1海员或飞行人员(随原搭乘的海船或飞机离境者)。
D-2海员或飞机人员(不随原搭乘的海船或飞机离境者)。
E-1与美国订有贸易协定国家的贸易商及其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E-2与美国订有贸易协定国家的投资人及其配偶的不满21岁的未婚子女。
F-1学者或学生。
F-2学者或学生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G-1美国承认的外国政府派驻国际机构的主要常驻代表、职员及其直系家属。
G-2美国承认的外国政府派驻国际机构的其他代表职员及其直系家属。
G-3有资格取得签证的外国政府代表及其直系家属,但其政府未被美国政府承认也不是该机构成员国。
G-4在国际机构服务的官员或雇员及其直系家属。
G-5G-1,G-2,G-3,G-4签证持有人的随员,侍从或私人职员及其家属。
H-la临时受雇于美方的专业护士。
H-lb临时受雇于美方,具有特殊才能和专业的工作人员。
H-2a从事短期或季节性工作的农业人员。
H-2b从事临时性服务或劳力工作的技术或非技术工人。
H-3临时受训人员。
H-4H-1,H-2,H-3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I新闻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J-1交换访问学者。
J-2J-1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K-1美国公民的未婚夫(妻)。
K-2K-1签证持有人的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L-1跨国公司内部调派人员。
L-2L-1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女子。
M-1作短期职业技能学习的学生。
M-2M-1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O-1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运动方面有特别才能的人士。
O-2随同O-1签证持有人来美的随行人员。
O-3O-1签证持有人的家属。
P-1国际知名的运动队员和娱乐团体成员。
P-2参加交流计划的表演性娱乐团体成员。
P-3具有独特意义的表演艺术家或娱乐团体成员。
P-4P-1、P-2、P-3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女子。
Q-1参加国际文化交流计划人员。
Q-2Q-1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R-1被承认的宗教教派牧师。
R-2R-1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NATO-(1-7)根据北大西洋公约驻美的外国人及其有关人员。
二、美国签证有几种类型
有18种。
A类签证(即外交公务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A-1:外国政府派驻美国的大使、公使、职业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家属成员;
A-2:外国政府的其他官员、雇员及其家属成员;
A-3:A-1和A-2类签证获得者的随从、仆人、私人雇员及其家属成员。
B类签证(即商务旅游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B-1:以经商贸易、考察访问等处理有关事务为目的的短期逗留人员;
B-2:短期探亲访友、旅游观光者。
C类签证(即过境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C-1:过境的外国人;
C-2:过境去联合国纽约总部的外国人;
C-3:过境的外国政府官员、随从、仆人、私人雇员及其家属。
D类签证(即机组人员,海员签证)的签发对象为:
各国国际航班上的机组人员和轮船上的海员。
E类签证(即国际条约或协议投资者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E-1:根据国际条约或协议在美国经商者及其配偶和子女;
E-2:根据国际条约或协议在美国投资者及其配偶和子女。
F类签证(即留学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F-1:留学者(即自费留学者);
F-2:F-1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G类签证(即国际组织员工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G-1:政府承认的外国政府派驻国际机构组织的首席常驻代表、代表下属的工作人员及上述人员的家属成员;
G-2:政府承认的外国政府派驻国际机构组织的其他代表及其家属成员;
G-3:政府未承认的外国政府国际机构组织的代表及其家属成员或者非国际机构组织成员的外国政府代表及其家属成员;
G-4:国际机构组织官员,雇员及其家属成员;
G-5:上述G1-G4签证获得者的随从、仆人、私人雇员及其家属成员。
H类签证(即临时雇员及接受训练者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H-1:有特殊专业技能的临时工作的外国人;
H-2:因国内所缺乏的某种工种或职业而临时工作的外国人;
H-3:接受各种培训的外国人;
H-4:上述H-1~H-3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I类签证(即新闻从业人员签证)的签发对象为:
驻美国的各国新闻、广播、电视等组织机构的代表、及其配偶和子女。
J类签证(即交换访问学者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J-1:根据政府批准的双边交换访问学者计划派遣的留学生、进修生及各种科学研究人员;
J-2: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K类签证(即结婚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K-1:须赴美国与美国公民结婚的外国人;
K-2:签证获得者的成年子女。
L类签证(即跨国公司职员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L-1:美国跨国公司在外国的子公司、办事机构或国际企业派驻美国临时工作的人员;
L-2: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M类签证(即非学术性留学生签证)的签发对象为:
到美国职业大学或所在学院进行全日制学习的外国学生。
N类签证(即某些特殊移民的随同父母和孩子的签证)的签发对象为:
某些国际组织的工作人员在美国任职期间所携带的家属(父母和孩子)。
O类签证(即具有杰出才能的人员的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O-1:在科学、教育或商贸、体育、文艺方面受到国内或国际公认的人士;
O-2:上述体育或文艺人士的随员。
P类签证(即杰出的娱乐行业和体育界人才的签证)的签发对象为:
杰出的娱乐行业的表演人员、参加比赛的杰出运动员中的个人或团体。
Q类签证(即文化交流签证)的签发对象为:
短期赴美参加文化交流的人士。
R类签证(即宗教工作者的签证)的签发对象为:
短期赴美进行职业性宗教工作的人士。
国防科研项目工作人员签证的签发对象:
与美国政府有国家防御平等互惠条约的国家所委派的工作人员(无签证代号)。
残疾人教育工作签证的签发对象为:
赴美进行残疾人教育培训项目的人士(无签证代号)。
访问学者签证常见问题:
访问学者想带母亲一起去美国,B2签证可以一起办理,另外美签不限定地区,就近办理签证即可。
如某访问学者在申请J1,爱人估计半年或一年后将去陪读,如果爱人只是短期去美国可以申请B2,如果长期建议办理J2签证。时间短建议办理jb2比较合适。如果办了j2将受两年和24monthbar的限制,到时如果配偶也想访学,没法办理j1.
有些访问学者持有j1签证,而家属持b2签证,那么两者证件在美停留期限问题。J1签证以DS2019表格上的结束时间为准,结束时间30天内离境。(j1有效期是五年)B2签证,入境的时候会盖章,上面有个日期,通常是180天,在这天前离境。(b2有效期是10年)
访问学者不可以用B1/B2签证出去。(1)旅游签证在美国的停留期最长半年,这个就会限制很多人。(2)身份不对。访问学者到美国后需要到大学的OISS报到,你的旅游签证身份就不可能去报到。(3)如果需要留服开出国证明,旅游签证,也不会开给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第八条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驻外签证机关要求接受面谈:
(一)申请入境居留的;
(二)个人身份信息、入境事由需要进一步核实的;
(三)曾有不准入境、被限期出境记录的;
(四)有必要进行面谈的其他情形。
驻外签证机关签发签证需要向中国境内有关部门、单位核实有关信息的,中国境内有关部门、单位应当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