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韩国旅游签证怎么办-去韩国旅游签证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2023-09-06 21:36:55
一、去韩国旅游签证怎么办
韩国签证办理流程:
1、明确赴韩目的和行程计划。
2、登陆韩国驻华使领馆的官方网站,浏览有关签证申请信息,下载签证申请表和签证申请所需的材料清单。
3、按韩公布的使领馆领区划分,确定申请递交的使领馆,并按韩方指定的代理机构目录,选择一家,办理签证申请手续。
4、等候签证审核或补充材料。
5、登陆韩国驻华大使馆官方网站查询签证审核结果。
6、领取签证。申请人取得签证后应及时仔细核对签证上的各项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签证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及停留天数是否与所申请的相符,签证上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拼写是否正确,如发现任何错误,应及时与签证处联系。
二、去韩国旅游签证怎么办理
韩国签证办理流程只需要3步:
1、准备签证材料;
2、到各地的韩国驻华使领馆递签;
3、领取签证。
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准备签证材料;
请参考本韩国签证中心网站上的申请签证所需材料来准备,所需材料中如有无法提交的,可用证明其原因的材料来代替。
- 签证申请表、邀请函等有固定格式的材料,可从韩国签证申请表页面下载;
- 申请表要逐项详细填写,须填写可随时联系的电话号码,并由本人签字(任何不实内容,有可能导致拒签)。
- 申请短期访问(C-3)签证的人员,可以只填写申请表生的第1项(个人信息)、第3项(护照信息)、第4项(联系信息)、第9项(访问信息)。
- 邀请函应记载邀请人及被邀请人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邀请事由(目的)、邀请时间、在韩停留期间遵守韩国有关法令等内容,并签字·盖章 (邀请函无需公证)
- 亲戚访问,请参考本站申请表格样式下载内容
第二步:到各个韩国使领馆递签
原则上签证应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所属的领区签证处办理,签证申请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 - 11:30.
递签地址:请查看韩国大使馆签证中心网页。
韩国驻华使领馆领区如下:
- 驻华大使馆: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
- 驻沈阳总领事馆: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
- 驻上海总领事馆:上海市,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
- 驻广州总领事馆: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福建省
- 驻青岛总领事馆:山东省
- 驻成都总领事馆: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
- 驻西安总领事馆: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 驻武汉总领事馆: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
- 驻大连领事办事处:大连市的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金州新区(金州区,开发区,保税区)
注意:申请结婚移民签证(F-6),需提前电话预约,并须本人到我大使馆/领事馆递交材料。
第三步:领取签证
领取时间:
驻华大使馆及其它领事馆:周一至周五14:00 - 17:00
上海领事馆:周一至周五 14:00 - 16:30
注意:
(1)旅游签证只能通过韩国签证办理中心网站所示的指定旅行社进行申请,目前只有韩国驻广州领事馆可以允许个人自己申请,其它领区的都要通过的指定的旅行社来申请。
(2)领事部等韩国驻华使领馆不接收通过邮寄递交的签证申请材料,需要本人或者通过代理递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
三、去韩国个人旅游签证怎么办
法律主观:
办理韩国个人旅游签证的流程是:1、签证申请者确定赴韩国目的和行程计划;2、登陆韩国驻华使领馆官方网站,下载签证申请表和签证所需材料清单;3、准备签证申请材料;4、到官方指定的旅行社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5、领签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签证条例》第九条因私事出国或侨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出、入、通过中国国境时必须办理中国签证,其具体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因公出国的中国公民凭有效的护照出入国境,不必办理中国出入境签证。同我国签订互免签证协议国家的公民按协议办理。第十条签证分外交、公务、普通三种,颁发签证机关原则上按护照种类发给相应的签证。但必要时也可以发给不同于护照种类的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