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陪情人出去旅游的钱(情人带着老婆出去旅游)

更新时间:2023-06-02 07:32:11

丈夫带情人游玩的钱能要回来吗?

许锦忠律师。《丈夫陪情人出去游玩的钱,妻子能要回来吗?

女子阿稳的丈夫阿浪与情人小美去三亚游玩,男子并支付机票、酒店门票、餐费等若干,其中包含小美应付的费用5000余元。

妻子阿稳在丈夫的手机微信上发现了上述支付情况,起诉到法院要求小美返还上述款项。被告小美没有到庭,但是与其面谈上对上述事实不予否认,后经法院审理认为,阿浪向被告小美支付旅游机票住宿、包车费用的行为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的重要处理决定。

阿浪在原告小稳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赠予,其行为侵犯了原告小稳享有的共同共有的财产权属,因此对于原告要求被告返还旅游花费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宣判后原被告均未上诉,被告已经自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法官判决书中陈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夫妻双方约定实行分别财产之外,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的,共同享有所有权。

夫妻双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的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有配合者擅自将共有财产赠予婚外异性,既违反了公序良俗,亦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利,该赠予行为无效。

法院从赠予合同的效力认定入手,从保护合法夫妻各方对共同财产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

强调公序良俗的重要性,既维护了家庭秩序的和谐稳定,又弘扬了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之间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而不属于按份共有。在离婚分割财产之前,若夫妻间没有对财产分额进行约定,所有财产都属于双方,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的,享有平等的处分权。

因此本案中阿浪赠予小美的所有费用。阿稳都有权追回,好,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