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产业的产业链(旅游产业链与旅游专业链)
更新时间:2023-12-10 13:46:19
一、旅游产业的产业链
传统意义上的旅游产业要素就是人们经常提到的“食住行游购娱”, 旅游行业专家林峰认为,如今的旅游产业要素已扩展为“食、住、行、游、购、娱、体、会(会议)、养(养生)、媒(媒体广告)、组(组织)、配(配套)”,他们相互交织组合,形成了以下九个类别的行业,构成了一个紧密结合的旅游产业链:
(一)游憩行业:包括景区景点、主题公园、休闲体育运动场所、产业集聚区、康疗养生区、旅游村寨、农场乐园等的经营管理和运作的行业;
(二)接待行业:旅行社、酒店、餐饮、会议等;
(三)交通行业:包括旅游区外部的公路客运、铁路客运、航运、水运等,也包括景区内部的索道等小交通;
(四)商业:集购物、观赏、休闲和娱乐等于一体的购物休闲步行街、特色商铺、创意市集等;
(五)建筑行业:园林绿化、生态恢复、设施建造、艺术装饰等;
(六)生产制造业:车船交通工具生产、游乐设施生产、土特产品加工、旅游工艺加工、旅游衍生品加工、信息终端及虚拟旅游等设备制造;
(七)营销行业:旅游商务行业(包括电子商务)、旅游媒介广告行业、展览、节庆等;
(八)金融业:旅行支票、旅行信用卡、旅游投融资、旅游保险、旅游衍生金融产品等;
(九)旅游智业:规划、策划、管理、投融资、景观建筑设计等咨询行业以及相关教育培训行业。
一个旅游项目,从最初策划到规划、设计、建设,再到对外营业,游客来游玩,需要以上各个环节系统紧密配合。旅游产业具有跨行业的综合复杂性以及多环节配合的服务消费特性,旅游产品之间的相互依赖非常强,需要服务链各个环节的提升与质量保障。因此,旅游产业更多的表现为一种“以旅游业本身所包含的行业为基础,关联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及第三产业中的卫生体育、文化艺术、金融、公共服务等相关行业的泛旅游产业结构”。
二、奖励旅游产业链与旅游产业链的区别
参与主体、消费过程、产业范围等不同。
1、参与主体:奖励旅游产业链的参与主体主要是公司、政府和社团等机构,他们为提供奖励旅游产品或服务的企业支付报酬。而旅游产业链的参与主体则主要是各类旅游服务的提供者和消费者,他们通过旅游服务交换获取相应的收益。
2、消费过程:奖励旅游产业链的消费过程是机构向提供奖励旅游服务的企业支付报酬,然后企业为机构提供旅游服务。而旅游产业链的消费过程则是消费者向旅游服务的提供者支付报酬,然后提供者向消费者提供旅游服务。
3、产业范围:奖励旅游产业链主要包括提供奖励旅游服务的企业、为这些企业提供服务的供应商以及消费这些服务的机构。而旅游产业链则主要包括各类旅游服务的提供者、消费者以及为旅游服务提供支持的相关行业和部门。
总结来说,奖励旅游产业链和旅游产业链在参与主体、消费过程、产业范围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三、什么是旅游产业链
众所周知,作为消费者,我们购买任何一件产品,都是取其具有特定的消费价值。买西服,是取其装饰仪表的消费价值;买彩电,是取其观看电视节目的消费价值。消费价值是通过一件完整的产品来提供的。把西服分割成衣领、衣袖、衣襟和内衬,就不能再提供装饰仪表的消费价值了,我们也就不会去买。也正因为如此,作为生产或销售企业,也绝对不会把一堆布片投放到西服消费市场,或者把一堆元器件投放到彩电消费市场。这是一个很浅显的道理。
作为旅游消费者,我们购买旅游产品也是取其特定的消费价值。旅游产品是什么呢?它是给旅游消费者提供“一次旅游经历”这样一种特定消费价值的无形产品,一件旅游产品可以定义为“一个旅游者从出发到游完全程回家”的全部旅游活动过程,是一系列服务的综合。旅游者购买旅游产品,是买一次完整的旅游活动,从中获得一次独特的旅游经历。他绝不会只买一个飞机座位飞到桂林又飞转来,也不会只买一家饭店的床位住个晚上就打道回府。有人会说,散客例外,他们的购买过程是零散的。其实不然,一个有趣的现象是,不管是散客还是团队旅游者,如果他们对旅游活动中的某个环节感到不满意,就会对整个旅游过程不满意。这充分说明他们都把旅游活动全程看作是一个完整的消费过程。
那么旅游企业和景点能否像西服生产企业那样向市场提供完整的旅游产品呢?不可能!没有那一家企业能够说,我能为旅游者提供从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到全套景点组合。实际上,供给这一整套服务的,是若干个跨地区甚至跨部门的企业,由他们在分工合作中来完成旅游产品的“组装”。旅游服务就像一副八抬大轿,面对每一个旅游者,都要用这个轿子去抬。要抬好轿,轿夫要步调一致,如果各走各的,再大的力气,轿子也会抬得东倒西歪。旅游业的“八个轿夫”也就是一系列相关服务企业和景点,如果他们各有各的一套经营理念,互不配合,甚至互相拆台,旅游业这顶轿子抬起来就会别别扭扭。所谓“散、小、弱、差”就是指这种状态。
旅游产业是由一连串横向联系的企业构成的产业链。这种横向产业链和其他产业的纵向产业链意义完全不同,纵向产业链只有其头部生产成品,直接面对消费者,产业链条的其它部分则隐蔽在生产者之间的市场关系中,生产者之间可以随时调整合作伙伴和合作内容,有次品可以退货,发生违约可以通过追究违约责任来弥补损失,企业之间不必一起“抬轿”,完全可以各抬各的轿;而横向产业链则是整个产业链条直接面对消费市场,一起组装一件“产品”,必须合力来抬这顶轿子。旅游产业这个巨人,就是因为产业界不了解这种产业特殊的生存水土,各地区、各企业没有认识到大家同处于一条横向产业链之中,而是以自我为核心进行经营,做不到协同配合而染上的“散、小、弱、差”症。 ; 二、 旅游产业链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旅游业的产业链实际上就是一条产出链、利益链。经营同一条旅游线路的各旅游区(或景点)、各企业就是一副八抬大轿,通过分工协作共同打造同一旅游产品,形成一条旅游产出链,也可说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以长江三峡为例,经营这条线路的各景点、企业,其生存和发展都离不开这条线路的销路和声誉,在利益上互相关联、互相依存。旅行社生意好,饭店、车船交通、餐饮、景点的销售也就好;反过来也是如此。即使是同一类企业,或者同是景点,这种利益关系也同样存在,线路销路好,旅行社生意都火爆,各景点的销售也都会被带动起来。反过来,一条线路名声很糟,大家的生意都会很萧条。这就是旅游产业链的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当然,栓在同一条产业链上的景点、企业之间利益的依存性并不能掩盖其利益的矛盾性,也就是企业之间还存在激烈的业内竞争。同在一个大灶吃饭,你吃得多,别人就吃得少。旅行社的收入分配多些,其它企业分配就会相对少些;你的旅行社客源争取得多,别的旅行社接待的客源可能就相对少些。
企业都是有独立经济利益的经济体,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旅游企业也不例外。这使旅游企业最易于把眼光都盯在怎么去多分享旅游市场这个“大饼”上面,注重强化其在业内的竞争能力,而对旅游产业的特殊性视而不见,忽略利益的依存性,不去管如何做大这个“饼”,让这个“饼”的口感好些。旅游企业的自我中心经营观造成了一系列的误区。
http://www.studa.net/market/060213/164954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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