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员工旅游(公司奖励旅游制度)

更新时间:2024-04-07 10:44:04


企业发福利的姿势到底怎样才算正确?

公司激励员工,给福利,其实是需要注意许多问题。要知道企业福利是可能需要缴个税的,千万不要福利没发好还把企业缴税信誉搞坏掉,那就得不偿失~

福利姿势不正确,这样的例子很多

2018年6月,国内一大牌保健品企业为激励内部营销人员积极拓展业务,公司花钱由某旅行社来组织优秀营销人员(不含股东)旅游,旅行社给公司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计入了福利费支出,结果在当地税务稽查对保健品行业的检查中,查出了问题,稽查结论是:补缴个人所得税。


补缴个人所得税?这个原因要明白

其实,企业这样为员工提供旅游福利,在税法看来,就是给员工提供了一种变相个人收入,所以税法这样规定:

1、如果是企业雇员享受的旅游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合并,按照工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2、如果是对其他人员(即企业外部人员)享受的旅游奖励,应作为外部人员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法规依据要了解,福利姿势才能搞明白

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包括实物和有价证券等在内的营销业绩奖励,应根据所发生的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Ps:都说挣钱难,原来花钱也不容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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